普通公司债是“参加公司债”的对称,是指资金需求者(发行公司)发行债务凭证予资金供给者,约定其票面利息计付及本金之偿还方式,此债务凭证即为公司债代表发行公司之负债,于该公司债存续期间内,不论其获利情况如何,均需依发行条件按时支付一定金额或比率之利息,并依约按按额偿还本金。
普通公司债投资风险
利率风险:当市场利率走高时,债券价格下跌
遗失毁损风险:无记名债券遗失时不能挂失
通货膨胀风险:预期通货膨胀率走高时,债券投资人之实质报酬将受侵蚀
再投资风险:债券付息时,所收取之票面利息可能无法再以原票面利率投资之风险
流动性风险:持有债券需要变现时,可能因市场需求不确定而发生损失
信用风险:发行机构可能无法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风险
提前还款风险:若一债券赋予发行公司有买回权,则投资人在利率下跌时,有发行公司执行买回权而提前还款之风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