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不少地区如今都推出了房票安置要求,和纯货币补偿相比,通过房票买房要优惠得多。但是想必大家既想有优惠,又不想买房,所以通常会生出选择房票安置,但随后将房票出售的想法。
通过多地的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房票不能兑换现金,也不能将房票卖给他人套现。
比如,郑州的房票安置规则中,要求: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限定在持有人、持有人配偶、持有人近亲属范围内。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将房票卖给别人。
同样的,在宜兴市,要求房票的核发采用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人或其指定的特定关系人,房票须载明被征收人(或特定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票金额”等相关信息。
并且,还要求购房人使用房票购买房票房源的,购房人姓名须与房票所有权人一致,房地产企业必须把已经取得预销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所有未出售房源供房票所有权人选房,在确认房票所有权人与购房人一致后,按相关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以房票进行结算。
所以说,我们将房票卖给别人来套现的方法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