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购房者通过申请组合贷款可以弥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买房的情况,那有些购房者就会问:申请组合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那么我们就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组合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组合贷款后,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取出来的,但不可以全额提取,具体可以依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不同城市也有差异性的。
如果公积金提取是用来偿还商贷本息,以长沙为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
3.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
4.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长沙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③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④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凭证);
⑤借款合同;
⑥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再次提取的提供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⑦异地购房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