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1】失信人:就是指债务人未能按时履约偿还义务,经法院裁决,限期内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如果限期内还是未能履行,就等于违约,就会被列为失信人。
失信人的范围是:没有履约偿还义务的债务人。
【2】失信被执行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债务人未能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不主动履约,法院只能通过一系列手段,强制处置。
失信被执行人的范围是: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失信人,同时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这个偿还能力,一般没有人去调查,,只要失信了,只要没还钱,那债权人和法院通常都会认为是有钱不想还。
失信人到被执行失信人,这二者中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债权人申不申请强制的问题。
而我们平时说的老赖,往往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不过,实际生活中,我们通常将所有的债务人都冠以“老赖”的称呼。其实,有的债务人可能是因客观原因,比如创业失败、失业、遭遇意外、遭遇自然灾害等暂时偿还不上债务,虽然失去了偿还能力,但是不放弃,始终在坚持奋斗,只不过暂时没有成就,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老赖”的帽子随随便便扣在所有的债务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