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细则下调至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是在原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0年1月15日挂牌开业。2011年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2020年6月,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回归市属国企属性。
目前,全行设有各层级机构652家,其中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8家,支行201家,分理处442家。在山东、江苏、福建、河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发起设立了39家中成村镇银行,形成跨区域发展。截至2021年末,全行资产总额618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05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619亿元。
成都农商银行按照“一三五”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符合相关法规经营、提质增效、防范风险”四项原则,围绕“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地方”三大重要领域,实施“普惠发力、科技转型、人才驱动”三大,努力建设成为资产规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面彰显公园城市特色和乡村振兴功能的全国标杆性农村商业银行。
2023年成都农商银行房贷利率表查询
央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公布LPR之前有效。
LPR调整关乎贷款购房者的“钱袋子”。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5年期以上LPR下调,房贷族将有机会享受到“大红包”。
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LPR下降10个基点,月供减少58.54元,累积30年月供减少2.1万元。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贷族一定能省钱。对于此前放弃转为LPR、选择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和LPR调整无关,房贷不会发生变化;对于已转换为LPR定价利率的存量客户,需把重新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考虑在内,在重新定价日前月供不变。
具体来看,大部分银行是从新一年的第1月份开始调整,假设购房者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本月5年期LPR下调并不会影响其今年每个月还的房贷数额,2024年1月,很多人的房贷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周期。
成都农商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规则
(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3.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特别说明: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所在城市相应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网公布的为准。
(二)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须先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贷款,转换后按上述“(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未进行转换,则不纳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
(三)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
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且满足本次调整规则,则可按上述“(一)”中对应的利率调整标准执行。
(四)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
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先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按规则进行利率调整;若未进行转换,则不纳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
(五)如当前执行利率已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六)如个人住房贷款在2023年9月25日处于逾期状态,或为不良贷款的,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客户须归还积欠贷款本息后且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申请利率调整。
2023年成都农商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一览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是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4.9%
三、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6%
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