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扬州农商银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一览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6327.734万元,拥有1家营业部,52家支行(含分理处),机构网点总数53家,员工800余名。近年来,在扬州市的正确指挥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扬州农村商业银行以打造精品零售银行为目标,立足“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发挥特色优势,调结构促发展,防风险严管理,抓服务树形象,强基础推改,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截至202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85.52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21.72亿元、247.47亿元。
自成立以来,扬州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并获得“市级目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小微企业服务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真正的“扬州人自己的银行”。站在新的起点,肩负新的使命,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始终秉承“精诚、昱德、立新”的企业价值观,发扬“奋苦者大为”的企业精神,脚踏服务“三农“的根基,手握不断创新转型的时代舵盘,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乡村振兴,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实现“富强美好城乡,筑梦扬州金融”的企业使命,力争成为“区域最具服务力的银行”。
2023年扬州农商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一览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是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4.9%
三、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6%
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1%
2023年9月25日起扬州农商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扬州市(以下简称“本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本市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本市采取“认房又认贷”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本市执行“认房不认贷”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本市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该住房成为家庭在本市唯一成套住房且本市执行“认房不认贷”的;
4.其他满足本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二、调整规则
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通告中,确切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改,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央行通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7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
3.2022年5月18日(含当日)至2023年2月19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
4.2023年2月20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LPR-50BP。
5.本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情况详见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网站公布。
6.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贷款或固定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线下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2.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三)当期逾期、不良状态贷款
本次利率调整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钱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2023年扬州农商银行房贷利率表查询
央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公布LPR之前有效。
LPR调整关乎贷款购房者的“钱袋子”。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5年期以上LPR若下调,房贷族将有机会享受到“大红包”。
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若LPR下降10个基点,月供减少58.54元,累积30年月供减少2.1万元。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贷族一定能省钱。对于此前放弃转为LPR、选择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和LPR调整无关,房贷不会发生变化;对于已转换为LPR定价利率的存量客户,需把重新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考虑在内,在重新定价日前月供不变。
具体来看,大部分银行是从新一年的第1月份开始调整,假设购房者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本月5年期LPR下调并不会影响其今年每个月还的房贷数额,2024年1月,很多人的房贷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周期。
目前,全国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此次5年期LPR下调10BP后,统一房贷利率下限有望突破4%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