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关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通告一文看懂调整方案
8月31日晚间,我国相关部门公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公布后,许多民众开始拿起计算器,计算自己月供能降低多少。
根据通告要求,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需符合原贷款发放时当地房地产,即不低于当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的下限。“当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的下限”立即成为不少有房贷人士关注的焦点。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01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
呼伦贝尔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兴安盟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通辽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赤峰
2019.10-2022.5:LPR
2022.5-2023.6:LPR-20BP
2023.7至今:LPR-40BP
锡林郭勒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乌兰察布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呼和浩特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鄂尔多斯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包头
2019.10-2022.5:LPR
2022.5-2022.9:LPR-20BP
2022.10-2022.12:LPR-40BP
2023.1至今:LPR-20BP
巴彦淖尔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乌海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阿拉善
2019.10-2022.5:LPR
2022.5至今:LPR-20BP
目前,全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为LPR,2022年5月至今为LPR-20个BP。
如何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根据《通告》,居民在申请存量房贷利率时,可选择两种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其一是可以选择与银行商定,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其二则是向银行申请用新发放贷款来置换存量贷款。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贷款人可以与银行进行商定。不过,目前由于相关法规刚刚出炉,各家银行正在加紧制定符合银行特征的具体方案。目前仍需等待银行的具体通告。
有业内人士预计,各家银行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来制定“一城一策”的具体方案。同时,监管层鼓励银行以公布通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不排除未来银行会针对部分特定用户实施统一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