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责任保险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问题研究分析对象可以进行发行企业通过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国务院批准的证券和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报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在社会上不能在证券市场交易管理机构进行交易,只能在一个公司企业内部有限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低,适合大众的心理健康状态。如是大量信息公开上市的股票全部在社会上推出,那么投资者在心理活动准备不足、认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出现异常行为,从而产生影响中国社会发展稳定。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得超过10人。
(2)证券市场投资基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其管理的基金超过2只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