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销,也称代理发行,卖方只负责根据发行人的条件卖出股票。代理发行业务,并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并可在约定期限内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而期限届满将不能卖出的股票将返还给发行人。由于分销的所有风险和责任都由发行人承担,而证券的分销中介机构仅受委托代为销售。因此代销佣金相对较低。
2、包销,也称剩余股份承购,在股票发行人与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签订的促销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中介机构的实际促销结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达到合同规定的发行金额,差额部分由中介机构自行承购。这种发行方式的特点是可以保证股票发行额度的完成,受到发行人的普遍欢迎。但由于中介机构要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承销费高于代销手续费。
3、承销,也称为包买招股,在发行新股时,证券发行中介机构首先利用他们的资金一次性购买所有公开发行的股票,然后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出售,中介机构从中赚取买卖价差。如果有滞销的股票,中介会降价出售或者自己持有。由于发行人可以快速获得全部资金募资,且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发行风险,承销费高于代销费和承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