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法: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平安银行存款凭证,到平安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书”。
用途:个人存款证明用于证明存款人在某一时点或时段的存款状况。
不支持开立存款证明的情况:
1、养老金账户购买的存款产品;
2、金抵利个人黄金理财账户下的定期存款(金抵利是以保证金形式存在用户名下,非储蓄存款);
3、存款处于受限制状态的部分,如:被冻结止付、用于质押或受其他限制。
存款证明种类包括: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存款证明的开具
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农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代理人除携带以上要求的文件外,还应持授权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收费标准:申请人在同一储蓄网点、不同币种的若干帐户存款可根据要求出具相应份数的存款证明书,每份存款证明书收取手续费人民币20元。
有效期限: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书的日期为客户办理此项业务的日期,申请开立存款证明书所涉及的存款的止付截止日期由申请人决定,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上注明,如填写的日期为当日,则截止日为开证当日。
存款种类:用于办理存款证明书业务的存单为客户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各网点、机构的本、外币定、活期存单、存折,各类银行卡内的存款(金穗国际借记卡除外),凭证式国债均可以办理存款证明。
其他说明:客户在存款证明书止付期未到前要提取存款,必须先将存款证明书所有正本交回银行,办理撤消存款证明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