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是指开户时不约定存期,您可随时存取、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个人存款。
您在开户时,请填写内容有存款日期、户名、存款金额、身份证种类、号码、联系方式的活期存款开户申请书和结算凭证,并将开户申请书和现金、身份证件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后,办理开户手续,经您在存款凭条签字确认后,发给您存折,并退还证件;您若要求凭密码或印鉴支取,要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自行按要求的格式输入密码,或向经办人员提供两张印鉴卡片。
存取款时,实行免填客户凭条,您只需口述存取款需求即可。续存时,将现金和存折(卡)交银行经办人员,支取时,将存折(卡)交银行经办人员,大额存取款的,需出示身份证件。其它仍按开户相应步骤办理。另外凭密码或印鉴支取存款的,每次都要按要求的格式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输入密码或在存款凭条上加盖印鉴。
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一元,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不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算到清户前一日止。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