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受理。买卖双方向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并配合承办银行工作人员做好贷前核查。
【2】贷款审批。符合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购房贷款申请交易”中录入信息,并扫描上传影像资料,逐级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办理抵押。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房屋抵押权人、贷款银行、买卖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手续。
【4】抵押审核。将过户、办理抵押的相关材料录入、扫描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5】发放贷款。抵押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监管账户。
【6】提前结清卖方贷款。办理卖方贷款的提前结清手续,剩余贷款资金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及时办理注销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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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面签需要什么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以及婚姻证明、夫妻双方征信报告;
【2】在公积金缴存地的暂住证或者是工作居住证;
【3】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卡;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房屋首付款发票、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2份;
【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