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基金募集完成后,一般有不超过3个月的封闭期,过了封闭期即可发行上市,在交易书上会有上市交易时间说明。不同的ETF基金募集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需查询相关基金公司信息。
ETF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一)ETF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基金建仓期结束后,为方便投资者跟踪基金份额净值变化,基金管理人通常会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目标指数的1‰(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及其净值进行折算。
(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ETF上市后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规则:
1.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定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三)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后可开始办理申购ETF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除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我国ETF的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参与券商可按照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