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沧州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表一览
沧州银行于1998年9月在13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重组设立。20多年来,沧州银行肩负“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光荣使命,深化多渠道、跨区域、综合化经营,通过创新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成为一家资本充足、经营稳健、风控严密、产品丰富、服务优良的现代化城市商业银行。
目前,下辖沧州域内28家县域支行和24家市区支行,陆续设立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秦皇岛、衡水、石家庄8家域外分行及所辖63家支行,顺利实现“扎根沧州、立足河北、辐射京津”的目标。截至2021年12月末,沧州银行注册资本达到56.84亿元,总资产达到1834.69亿元,存款规模达到1622.42亿元,贷款规模达到1114.26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12.52亿元,主要监管指标持续向好、全省领先,在高质量发展征途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23年9月25日起沧州银行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下限
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通告中,确切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改,对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6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7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河北省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2023年沧州银行房贷利率表查询
央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公布LPR之前有效。
LPR调整关乎贷款购房者的“钱袋子”。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5年期以上LPR若下调,房贷族将有机会享受到“大红包”。
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若LPR下降10个基点,月供减少58.54元,累积30年月供减少2.1万元。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贷族一定能省钱。对于此前放弃转为LPR、选择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和LPR调整无关,房贷不会发生变化;对于已转换为LPR定价利率的存量客户,需把重新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考虑在内,在重新定价日前月供不变。
具体来看,大部分银行是从新一年的第1月份开始调整,假设购房者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本月5年期LPR下调并不会影响其今年每个月还的房贷数额,2024年1月,很多人的房贷将会迎来新一轮调整周期。
目前,全国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此次5年期LPR下调10BP后,统一房贷利率下限有望突破4%关口。
2023年沧州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一览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是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4.9%
三、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6%
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