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上证50等权ETF基金代码510430,基金全称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华上证50等权ETF,成立日期2012年8月23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模0.78亿元,基金总份额0.499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499亿份,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周大鹏,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中期票据等)、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仅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方式;6.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即可进行收益分配;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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