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生ETF联接(QDII)C基金代码006381,基金全称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恒生ETF联接(QDII)C,成立日期2018年9月19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QDII,二级分类其他,基金规模1.81亿元,基金总份额1.28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287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徐猛,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恒生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组合。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恒生ETF的联接基金,恒生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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