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祥利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6747,基金全称东海祥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海祥利纯债债券,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纯债债券型,基金规模0.53亿元,基金总份额0.52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527亿份,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祝鸿玲,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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