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基金代码540009,基金全称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成立日期2010年12月8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一般股票型,基金规模2.08亿元,基金总份额1.745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745亿份,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是星涛,代销机构银行(共17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3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范畴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参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投资。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计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即,基金管理人以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作为计算基准,实施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权益登记日,并同为除权日;(5)在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其他各项分红条件且单位可供分配利润超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对应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一元人民币的乘积时,本基金将实施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本基金每年最多分配4次;(6)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7)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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