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118,基金全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小板指数(LOF),成立日期2012年9月20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模2.56亿元,基金总份额2.018亿份,上市流通份额2.018亿份,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刘树荣,代销机构银行(共19家),代销机构证券(共78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及增发的新股,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含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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