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B基金代码372110,基金全称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B,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0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激进债券型,基金规模0.06亿元,基金总份额0.044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044亿份,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陈圆明,代销机构银行(共1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27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及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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