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新沣集团(01223)业务回顾:营业额由381.8百万港元微升至388.9百万港元,主要归因于厦门奥特莱斯开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72%,而去年则为68%,主要由于奥特莱斯分部及金融服务分部的营业额有所增长所致。其他收入及收益由168.6百万港元减少至132.4百万港元,主要由于于2018年产生出售附属公司及投资物业而获得的一次性收益,及于2019年(i)按公平价值列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价值收益及(ii)回拨其他应付账款的收益所致。由于更好的成本控制所致,行政开支由164.4百万港元跌至129.7百万港元。融资成本由33.9百万港元升至53.7百万港元,主要是由于(i)银行利率增加,(ii)银行借贷增加及(iii)在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租赁付款的利息所致。因应市况,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收益由112.3百万港元减少至44.2百万港元。因此,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由118.2百万港元减少至71.7百万港元。物业重估所产生之盈余由29.2百万港元增加至452.3百万港元,主要归因于厦门奥特莱斯完工增值370.3百万港元及位于沈阳、香港及上海的其他物业价值提升。物业、厂房及设备由857.4百万港元增加至1,688.1百万港元,主要反映当时于2019年12月31日按公平价值入账前述的厦门奥特莱斯完工,及由于其他重估物业所致。投资物业由1,319.5百万港元增加至1,503.3百万港元,乃由于年内投资物业的公平价值收益及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天津商业物业的租赁安排确认为投资物业所致。由于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及计入融资租赁资产及预付租赁款项,导致录得使用权资产495.5百万港元。无形资产由199.5百万港元增加至241.5百万港元,乃主要归因于收购SKINS全球商标及专利。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由513.6百万港元下跌至190.4百万港元,主要是由于收到出售沈阳三幅土地所余下的50%代价所致。由于组合及金融资产公平价值收益净值增加,按公平价值列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由72.5百万港元增加至240.9百万港元。因此,本集团的总资产由4,353.5百万港元增加至5,160.4百万港元。由于年内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因而录得租赁负债金额为184.9百万港元,包括融资租赁应付款项。银行贷款总额由1,281.1百万港元增加至1,410.9百万港元,是由于厦门奥特莱斯完工所致。递延税项负债由169.5百万港元增加至287.1百万港元,乃主要归因于重估厦门奥特莱斯产生之盈余及投资物业的公平价值收益增加。因此,本集团的总负债由1,739.6百万港元变为2,232.1百万港元。
2020年3月22日发布公告,财务年度2019,分红方案每股派港币0.008元,分配类型年度分配,发放日2020年7月15日,除净日2020年6月16日,截止过户日2020年6月18日。
本站数据均为参考数据,不具备市场交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