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因发行人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六条的相关法规,深交所恢复合肥恒信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信动力)发行上市审核。中银国际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4.5亿元。
2022年09月30日,合肥恒信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IPO申请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法规,深交所中止恒信动力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恒信动力的主营业务为动力总成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属于动力总成系统关键零部件,广泛应用于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车辆以及船舶行业等。目前,公司累计已销售产品多达200种以上,产品不仅销往国内主机厂,还出口到欧洲、北美、日本等主要汽车市场。公司另有数十款新产品已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获得客户定点,产品覆盖进气歧管、气门室罩盖、油气分离器、电子油泵和电子驻车执行器等,客户包括奇瑞汽车、上汽通用、理想汽车等,预计将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内实现量产。
据了解,恒信动力已与多家国内外知名整机制造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主要包括沃尔沃、美国水星、通用汽车、福田戴姆勒、康明斯、日本东发等国际客户,以及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东风汽车、潍柴动力、玉柴机器、三一重工、全柴动力、江淮汽车等国内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财务方面,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8亿元、1.80亿元、2.40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2107.58万元、3305.59万元、5533.0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提示需特别关注信用风险、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恒信动力主要的信用风险来自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7,714.36万元、9,189.15万元、1.24亿元和1.3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42%、54.00%、55.71%和38.6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05%、51.08%、51.55%和113.86%。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营业收入不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呈上升趋势。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3,120.68万元、6,254.36万元、8,527.89万元和8,835.68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61.71%、70.26%、78.45%和76.06%。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在1年以内的比例不低于89%,且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好的主机厂,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若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或欠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