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股票板块:
所属板块:安徽板块创业板综次新股纺织服装口罩融资融券注册制次新股
经营范围:非织造布及其制品制造、销售;合成纤维制造、销售;纺织材料销售;非织造布及其制品、机械设备、零配件、纺织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非织造布生产商,主要从事非织造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化、品质化的非织造布产品。
纺织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稿)》,公司所处行业为纺织业(C1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业(C17)下的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C178)中的非织造布制造业(C1781)。
产能规模优势:截至2019年末,公司拥有11条生产线,其中水刺非织造布生产线8条,年产能达47,500吨,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热风非织造布生产线年2条,年产能达4,500吨;长丝超细纤维非织造布生产线1条,年产能达2,000吨。公司规模化、多品种的生产能力以及充足、稳定的产量和质量保证有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保障下游客户稳定的产品供应,从而赢得客户的信赖,提高自身品牌影响力和客户粘性。同时,产量的提高可以有效地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专业设备配置优势: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水刺生产线设备选配、参数调整和技术的消化吸收有着深入的理解,使得公司在追求产品品质化的同时保证了高速高产的规模化生产。公司4号水刺生产线采用全进口设备,是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直铺型水刺非织造布生产设备。该生产线应用从德国AUTEFA公司吸收引进Injection射流梳理机及其相关生产技术,年设计产能达12,000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对该生产线的工艺进行微调改造,不断开发设备潜能,使得该生产线在保持产品质量稳定的基础上生产速度可达到240米/分钟,是国内其他设备的2倍以上。同时,公司在对1至4号生产线设备技术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自主配置了5号、6号和7号水刺非织造布生产线,其中6号生产线由公司提供关键技术指标支持并由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制造,经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鉴定,该生产线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相较于目前行业内同等配置的水刺生产设备,公司提高了设备的设计产能,在生产设备的使用和配置上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优势。
产品技术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非织造布技术的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改进,同时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生产工艺及产品技术研发体系。公司自主研发的低收缩率高温型合成革专用基布、45g/m2低克重薄型合成革专用基布均为市场首创产品,技术水平领先于同行业其他公司。其中,公司研发的低收缩率高温型合成革专用基布,耐温200℃,热收缩率控制在1%以下,取代了传统机织布,提高了合成革的柔软度及韧性,广泛应用于地板革;公司研发的45g/m2低克重薄型合成革专用基布,克重降低至45g/m2,断裂强度>100N/5cm,布面均匀性好,节约了下游革厂原材料成本,同时又能生产出更薄型、柔软、强度高的合成革,广泛应用于鞋革里衬。公司研发的双面异性热风非织造布,双面物理性能不同且不分层,其单层双面不同的结构性能,使得其产品液体吸收时间可缩短为2.1秒,扩散长度可达70mm,回渗量减少至0.05g,可以应用于高性能差异化卫生用品生产,在市场上独树一帜。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1项专利技术。
自愿锁定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年产2万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无纺布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2,000.00万元,建成后可年产20,000吨新型卫生用品热风非织造布。运营期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达45,682.5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达3,889.82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约7.18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项目投资总额3,041.90万元,拟全部采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本项目拟新建研发中心检验和检测实验室3,444m2,试验车间924m2,购置各类研发、检测设备、试制设备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全面提升公司研发中心硬件设施水平。同时,本项目拟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部门结构和功能设置,在非织造布研发、产品及原料质量控制等领域重点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研发技术人才,有效充实研发团队规模。
股利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稳定股价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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