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的不同种类是依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但对于每一种国馈来说,在实际中都具备所有这些分类标准所归纳出的特征.比如每一种国愤都具有自己的发行目的、资金用途、偿还期限、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方式等等,但这些项目也正是不同种类国债的分类标准,是不同国债所共有的抽象化要素。各类国债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在这些大类划分标准之下的细类标准不一样,也就是说它们都有自己特殊的发行目的、资金用途、偿还期限……等等,也就是说在每一张国债上都集中了所有这些共同的项目,只是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一样罢了,因此我们才得以区分出国债的种类。
第一,按发行目的和所筹资金的用途分类,我们可以将国债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替换国债。
(1)赤字国债。这是为了弥补赤字的目的而发行的国债,其资金用途自然是为了满足消费性支出的需要,如事业开支等。这是发行债券的最基本内容,在支出预算合理的前提下,这部分国债的发行是存在所必须的。
(2)建设国债。这是在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满足建设项目资金的需要而发行的国债,原则上讲其还款资金应来源于这些项目所产生的收入。建设国债应尽可能限制发行,主要应集中于公共项目的范围内,民间乐于投资的项目都应退出。事实已经证明对经济的干预越少越好。
(3)替换国债。这是为偿还旧债而发行的新债,属于循环债务。只要不引发信用危机,能够妥善调节社会经济,所筹资金使用恰当,这就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国债经常性项目。1997年我国发行国债2500亿元,其中有近200亿元就是用于偿还历年旧债本息的,当属于替换性国债范畴。
第二,按国债发行对象划分,可分为:(1)全社会无论机构或个人均可购买的普通国债;(2)由各类机构组织购买的国债;(3)由居民购买的国债等等。
第三,按偿还期限划分,可以有短、中、长三种偿还期限的国债,通常把一年期以内的国债归为短期国债;一年以上,十年以内的为中期国债;十年以上为长期国债。
第四,按还本付息方式划分,可分为:(1)到期还本付息国佰;(2)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国债;(3)贴现国债等。贴现国债是指没有利率.发行时按低于面额的价格销售,兑付时则按面额清偿,面额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购买者所获的报酬。贴现国情也称为零息国情,一般为短期性质。
第五,按是否可上市流通划分,可分为可转让与不可转让国债,可转让国债即可以上市流通的国债;不可转让的国债是不能转手买卖的国债,但不一定不可以提前兑现。
第六,按不同的国债形态划分,国债可以分为:记名,不记名和记账之不同。记名国债券上面登有持券者姓名,遗失后可挂失;不记名园债不登录持券者姓名,遗失后也不能挂失;记账国债是以国债账簿记录为准,没有实际的国债券,所以也称为无纸化国债,这种方式为国债的电子化交易和托管提供了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