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新股是不能撤的,一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无效,只有第一次申购的有效。
新股申购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账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每一账户申购委托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按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账,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4)申购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事物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才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