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票亏损后再次买入,计算成本的方法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成本法。以下是使用加权平均成本法计算股票买入成本的步骤:
1.记录买入交易信息:首先,记录每次买入股票的交易信息,包括买入日期、买入价格和买入数量。这些交易信息将用于后续的计算。
2.计算累计买入金额:根据买入交易信息,计算每次买入的金额,即买入价格乘以买入数量。然后,将每次买入的金额相加得到累计买入金额。
3.计算累计买入数量:根据买入交易信息,计算每次买入的数量,并将每次买入的数量相加得到累计买入数量。
4.计算加权平均成本:利用累计买入金额和累计买入数量,计算加权平均成本。加权平均成本等于累计买入金额除以累计买入数量。
举例说明:
假设投资者在日期A以10元的价格买入100股股票,然后在日期B以15元的价格买入200股股票。根据上述步骤进行计算:
1)、记录买入交易信息:
日期A:买入价格10元,买入数量100股
日期B:买入价格15元,买入数量200股
2)、计算累计买入金额:
日期A:10元×100股=1000元
日期B:15元×200股=3000元
累计买入金额=1000元+3000元=4000元
3)、计算累计买入数量:
日期A:100股
日期B:200股
累计买入数量=100股+200股=300股
4)、计算加权平均成本:加权平均成本=累计买入金额/累计买入数量=4000元/300股≈13.33元/股
根据以上的计算,投资者在股票亏损后再次买入的加权平均成本为约13.33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