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转让是指做市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转让方式。做市转让交易按做市商的选择成交,不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
申请做市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5日实施新规后,做市转让的收盘价调整完善为该股票当日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股票的做市转让交易跟日常熟悉的交易原则是有区别的,做市转让按做市商的选择成交,不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