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指企业发行的除了普通股股票之外其他类股票,其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经营管理权受到限制,属于公司的一种混合筹资工具。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获得股息收益,但其购买优先股支付的价款一般无法退回。优先股的优先权体现在财产上的优先,优先的对象是普通股股东。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等原因,在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时,优先股的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
3、一般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即优先股不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无权提问,但涉及优先股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发表建议,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4、优先股可以由公司赎回,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股息。优先股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借贷筹集资金的形式,但它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因为优先股股东分享收益权和公司资产权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只有在公司符合债权人要求后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