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幅20%为科创板或创业板股票,但是科创板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是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第6日开始涨跌幅为20%。创业板注册制下的ST、*ST以及退市整理股为的涨跌幅由原来的5%调整为了20%,其中退市整理期股票有两种情况,新规前已经进入退市整理期的且新规后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涨跌幅为10%;新规后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涨跌幅变为20%。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规则: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信息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