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日的上午9:15-9:25(产生开盘价);
【2】交易日下午14:57-15:00(产生收盘价);
【3】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4】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5】9点25分至9点30分不可以委托也不可以撤销,属于静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