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赎回优先股票的类型如下: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相关法规,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相关法规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相关法规的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赎回条款购回。
在现实中,大部分可赎回股票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动权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所以,往往是在能够以股息较低的股票取代已发行的优先股票时予以赎回。赎回的价格是事先相关法规的,通常高于股票市场价值,其目的在于补偿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保护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规范股份公司的赎回行为。
可赎回优先股什么意思?
可赎回优先股亦称“可回购优先股”,公司可按约定条件在股票发行一段时间后以一定价格购回的优先股。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相联系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