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买卖委托方式有哪些?
1、柜台递单委托:就是你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帐户卡,到你开设资金帐户的证券营业部柜台填写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书,然后由柜台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执行。
2、电脑自动委托:就是你在证券营业部大厅里的电脑上亲自输入买进或卖出股票的代码、数量和价格,由电脑来执行你的委托指令。
3、电话自动委托:就是用电话拨通你开设资金帐户的证券营业部柜台的电话自动委托系统,用电话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你想买进或卖出股票的代码、数量和价格从而完成委托。
4、远程终端委托:就是你通过与证券柜台电脑系统连网的远程终端或互联网下达买进或卖出指令。
委托时必须凭交易密码或证券帐户。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证券交易中的委托是当日有效的限价委托。这是指股民向证券商下达的委托指令必须指明:
①股东姓名
②资金卡号
③买入(或卖出)
④上海(或深圳)
⑤股票名称
⑥股票代码
⑦委托价格
⑧委托数量。
这一委托只在下达委托的当日有效。股票的简称通常为三到四个汉字,股票的代码为六位数,委托买卖时股票的代码和简称一定要一致。
如何委托买卖股票?
顾客填写委托单
填写代理买入或卖出有价证券委托单。委托单上包括委托人姓名、股票代号、委托人(投资者)想买入或卖出的股票名称、数量、价格、委托有效期限等内容。
委托的价格形式有两种:
1)市价委托,即按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股票。
2)限价委托,即按委托人提出的价格条件买进或卖出股票。从1992年2月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取消市价委托形式,一律采用限价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方面,上海证券人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营业终止时间有效;5日内有效指从委托之日起至第5个营业日(含委托当日)内有效。
证券商受理
受托机构外柜台人员根据委托人填写的委托单,经审核有关要素(如姓名有没有漏填,股票帐户号码有没有填错等)无误后,办理受托手续,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将委托人的股票帐号,和委托购买股票的品种、数量、价格等指令通过电话、电脑专线或传真等方式传输其在证券交易所内经纪人。
进行场内竞价
证券商场内经纪人接到买卖股票指令后,即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交易近况,以最有利委托人并能够成交的价格进行申报竞价。
证券商在交易所的申报竞价方式主要有3种:
1)口头申报竞价。
2)填单申报竞价。
3)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是采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方式。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就是证券商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交易。交易程序主要分申报输入、撮合成交、成交信息反馈三个部分。
A、申报输入。证券商将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并通过计算机的联机系统,将申报指令传给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接到申报指令后,发出已接受的信息,并由证券商打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B、撮合成交。证交所电脑主机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程序进行自动配对。
C、成交信息反馈。一旦交易所电脑主机处理成交,就即向成交双方的证券商发出信号告知成交成果,成交双方必须立即至中介人经纪人处在“场内成交单”上签盖印章,并取回回执联,场内竞价结束。
4)成交后电脑自动过户。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在自动配对成交的同时,也自动进行过户,即将卖出方的原股东股票划到买入方新股东名下,省却了以前过户靠手工操作的许多繁琐的手续。
5)交割结算。当场内竞价结束后,首先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一级结算,即证券交易的中介人依据“场内成交单”将证券商之间买卖股票的种类数量和价款分别予以轧抵,其应收、应付的股票和差额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在证券商的帐户上进行划拨,办理交割。其次,场内经纪人把当日委托买卖成交的情况用电脑或传真告知各自的证券商,打印出“交割凭单”。其三,各证券商的柜台人员根据成交单,告知各自的委托人,让其凭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委托买入或卖出时的“委托单”凭证前来办理交割手续,即二级交割。
查单和撤单委托
股民下达买卖股票的委托指令后,在当日不知是否成交,可以按照委托单的合同号进行查询,如果发现买卖委托没有及时成交,或有一部分没有成交,想取消委托指令时,可以进行撤单委托。撤单委托要根据买卖委托单的合同操作,并交纳一定的撤单费。股民如果对于没有成交的委托单不想撤消,也可以持单在盘内,所持的委托申报当日有效,第二天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