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是什么意思?
你对信用卡好像不太了解,我就简单跟你说一下。建行信用卡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账单日,在账单日会结出全部应还款金额和最低还款额,账单日后的20天是最后还款日。你要是在最后还款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额还款,消费享受免息期。
如果没有按时全额还款,只是还足最低还款额,那么不影响个人信用,但是你的所有消费都不享受免息期,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以刷卡消费50000元为例,如果从记账日到还款日为期45天,且持卡人在还款日时还了40000元,尚余10000元未按时还。如果持有的是建行或者招行的卡,则需以5万元为基数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45天里需支付透支利息1125元;如果持的是工行的信用卡,则只需对未还的1万元计透支利息,45天里需支付的透支利息为225元,两者相差5倍。如果未按时还款不是因为没有还款能力,而是因为记错而导致很小数目的误差,则差别更大。
信用卡借给别人透支谁负责?
根据国际信用卡组织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用卡及其账单户只限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那么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可见信用卡只能供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不可以借给他人的。
关于信用卡出借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是违反信用卡的使用规定的,并且如果将你的信用卡出借给第三方使用,那么造成的任何责任都是由持卡人个人承担的,银行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将自己的信用卡出借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