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银行发行第二十三期个人大额存单一览表
我行于2022年10月11日发行第二十三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共7个为六个月、九个月、一年、十八个月、二年、三年、五年,利率分别是2.1%、2.2%、2.3%、2.75%、2.8%、3.45%、3.75%,认购起点金额20万元,到期不自动转存,额度有限售完为止。个人大额存单属一般性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可以用于办理存款证明、质押等业务,详细信息请见产品说明书。
承德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
(第二十三期九个月)
一、产品要素
二、认购
本期产品采用电子化存单,投资人须凭我行借记卡,在我行网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认购;或在每日认购时间段内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自助办理认购。投资人经网点或手机银行确认购买的,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本期产品所支持的认购渠道详见产品要素。
投资人委托他人代理认购的,代理人须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投资人借记卡、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我行网点代理投资人办理认购手续。
我行根据经营方法制定每期大额存单计划发行规模,客户认购成功额度即冲减计划发行规模,售完即止。
三、提前支取
投资人可在存单未到期前,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因办理时段资信证明、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如产品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投资人提前支取本金时,按产品要素中提前支取条款法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除往期付息时多支付的利息(不足部分将从本金中扣除)后向投资人一次性兑付。
投资人可本人在我行网点智能柜台或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投资人委托他人办理提前支取的,须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并提供我行要求的资料信息。
四、转让条款
如当期大额存单允许行内转让,投资人可办理大额存单转让业务,具体规则如下:
1.状态正常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支持全部或部分转让。
2.转让金额及转让后留存金额不得低于该产品的最低起存金额。
3.大额存单转让仅限定于行内客户之间进行。
4.大额存单转让支持公开转让及指定购买人转让两种方式。公开挂单转让的大额存单,符合我行认购资格的客户均可购买;指定购买人转让的大额存单只能由卖方所指定的购买人购买。
5.您可通过我行智能设备及手机银行办理公开转让业务,也可通过我行网点柜面、智能设备及手机银行办理指定转让人转让业务。本期产品所支持的受理渠道详见产品要素。
6.您申请办理大额存单转让业务受理成功后,我行将冻结大额存单转让部分本金,同时将被转让的大额存单信息对外挂单展示。挂单转让期间,您可通过转让撤销交易进行撤销。
7.为保证您挂单转让期间的收益,转让中的大额存单每天的转让价格会随上一日应收利息数额而自动增加。请您关注转让期间转让价格的变化,如需调整,可撤销转让后重新挂单。
8.购买人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查询及购买挂单转让中的大额存单。大额存单转让采用交易过户方式,在卖方及买方成交时,完成存单过户。除本金外,被交易的大额存单原始要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票面利率、到期日、付息方式、提前支取条款等)保持不变。本期产品所支持的受理渠道详见产品要素。
9.大额存单转让交易完成后不可撤销,但购买人可提前支取或再次进行转让。
10.本期产品所支持转让条件请见产品要素。
五、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客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兑付本息:
1.大额存单到期日当天,客户可持有效证件及借记卡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到期兑付,兑付后本息资金将划转至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借记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2.大额存单到期日晚间,我行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借记卡活期存款账户内,但因办理时段资信证明、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
存款期间投资人存单被有权机构查询、冻结、扣划的,我行将按照有权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利息收益说明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产品起息日开始计息。如投资人持有到期,我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投资人提前支取,支取时利率计息规则按当期产品说明执行。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如产品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定期付息日为起息日起满周期的对应日期,对年对月对日,遇月末无对应日期时付息日为月末最后一天。付息时间为每个付息日晚间。
七、特殊业务办理
投资人可根据需要在我行网点柜面办理大额存单开立资信证明及办理质押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除外)。
八、查询
投资人可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电子渠道对本人名下的大额存单余额及明细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