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电池组件股票的龙头股有哪些?
1、福莱特:在每股收益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0.24元、0.23元、0.37元、0.83元。
集团下属有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等九家全资控股公司。
2、福斯特:在每股收益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1.46元、1.44元、1.83元、2.09元。
EVA胶膜和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3、东方日升:在每股收益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0.78元、0.26元、1.11元、0.19元。
公司主营业务是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灯具等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2亿元,同比下滑79.46%。
数据由南方财富网提供,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