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原则
1、实质性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原则包括公平披露原则、及时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这五种,其中公平披露原则指的是,证券交易市场中所有投资者的信息都必须得到公开披露;
2、形式性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形式性原则包括易得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这三种,其中易得性原则指的是所公开的一切信息的查询渠道必须容易被公众获取。
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在披露信息之时,要按照相关法规,将必须公开的信息全面披露,不能有遗漏或者短缺的情况存在;
2、真实性:真实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的信息;
3、时效性:时效性指的是基金交易公司披露信息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指定的时间之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