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本基金,是指捐赠出方捐人的基金,该基金的本金不能动用,只能动用本金产生的收益。留本基金以外的其他永久受限制捐赠收人视作留本基金核算。
留本基金分类
留本基金根据其限定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
(1)纯留本基金。这种留本基金的创设人要求在保持基金完整的情况下,才允许将基金投资收益用于当期的业务活动。即必须将本金无限期地进行投资,以产生收益,仅用留本基金所获得的利息进行有关奖励支出。
(2)定期留本基金。其本金由捐赠人指定在一段时间以后或指定的事件发生后,才可予以支付。
(3)准留本基金。通常是由高等学校的董事会而不是外部捐赠人设置,准留本基金的本金可由高等学校董事会自行决定支用或撤销。
留本基金的核算
事业单位可设置留本基金科目,并根据需要设置纯留本基金、定期留本基金、准留本基金等二级科目。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在西方往往是登记在留本基金科目中,并按不同留本基金比例分配登记在有关二级科目中。但是,这样处理后,留本基金科目的余额经常变动,不便于捐赠人监督基金的完整性。因此,留本基金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可登记在暂存款留本基金投资收益科目中。如果数额很大,亦可单设一级科目。
留本基金与非留本基金区别
留本基金是捐赠人特别要求不能动用本金,仅以收益安排支出的基金。由于仅以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安排当期业务活动,因此留本基金的数额通常较为庞大,非留本基金中的非限定用途资金和限定用途资金也为投资提供了可观的资本金。非限定用途资金的捐赠人通常不限制资金的使用,而由基金会根据发展需要来确定使用项目,其使用随着项目发展需要循序渐进进行,因而会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限定用途资金如果支持的是长期项目,那么在其逐年使用过程中也会有部分未用资金,这些暂时不支付的资金也构成基金会投资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