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景泰债券A基金代码006583,基金全称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信保诚景泰债券A,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0.19亿元,基金总份额0.178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178亿份,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杨立春,代销机构银行(共4家),代销机构证券(共21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和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得的股票、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部分,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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