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基金代码512880,基金全称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成立日期2016年7月26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模199.03亿元,基金总份额196.513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96.513亿份,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艾小军,代销机构银行(共0家),代销机构证券(共0家)。
基金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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