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基金代码630103,基金全称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商收益增强债券B,成立日期2009年1月23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稳健债券型,基金规模0.23亿元,基金总份额0.214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214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张永志,代销机构银行(共22家),代销机构证券(共62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上述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上市公司的首发及增发,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及权证行权形成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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