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双债增强债券(LOF)基金代码164814,基金全称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工银双债增强债券(LOF),成立日期2013年9月25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激进债券型,基金规模1.08亿元,基金总份额0.953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953亿份,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张洋李昱,代销机构银行(共14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2家)。
基金投资目标: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债、信用债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30%。而可转债和信用债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通常高于普通债券,所以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在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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