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黄金易(ETF联接)A基金代码000216,基金全称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安黄金易(ETF联接)A,成立日期2013年8月22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规模24.66亿元,基金总份额16.995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6.995亿份,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许之彦,代销机构银行(共4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61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紧密跟踪中国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等黄金品种。此外,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黄金ETF,因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同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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