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基金代码540012,基金全称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丰晋信恒生龙头指数A,成立日期2012年8月1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二级分类指数型,基金规模3.36亿元,基金总份额2.09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2.097亿份,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方磊,代销机构银行(共1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33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与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收益预期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是指基金管理人以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拟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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