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582202,基金全称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吴增利债券C,成立日期2011年7月27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债券型,二级分类激进债券型,基金规模0.02亿元,基金总份额0.015亿份,上市流通份额0.015亿份,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王文华,代销机构银行(共16家),代销机构证券(共55家)。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及量化分析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2、由于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8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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