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基金代码070019,基金全称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价值优势混合,成立日期2010年06月07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激进混合型,基金规模18.91亿元,基金总份额11.417亿份,上市流通份额11.417亿份,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谭丽,代销机构银行(共59家),代销机构证券(共80家)。
基金投资目标:运用价值投资方法,精选在基本面上具备核心竞争力、且市场估值水平具备相对优势的企业投资,并持续优化投资组合中风险与收益的匹配程度,力争获取中长期、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基金份额;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每份基金份额净值扣减每份基金份额所派发的红利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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