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初步构建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并明确了基础制度的生效日期为11月15日施行。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相关规则仍在陆续发布,将择期开市。
小编提醒,11月15日是相关规则生效时间,北交所正式开市时间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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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明确了上市负面清单中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期要求,即申报前36个月内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不得在北交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期间依法实施的股权激励可在北交所上市后继续实施,限售、行权等安排保持不变。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在发行机制上明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需由证券公司保荐承销,明确了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发售过程中的责任,同时引入了竞价发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