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的决定》,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了相关的业务规则。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调整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五类中长线资金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值定价要求。三是强化报价行为监管。同时,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和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就促进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修订实施平稳过渡提出三大行业倡导建议。
询价新规正式实施后,有望对“抱团报价”等干扰发行秩序的行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促进买卖双方博弈均衡,进一步形成新股发行市场良好生态。整体来看,询价新规在限制高价发行同时放宽询价范围,有利于提升首发定价市场化程度,促进发行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