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300859)股票板块:
所属板块:QFII重仓创业板综次新股机构重仓旅游酒店新疆板块预亏预减
经营范围:餐饮、班车客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工艺美术品的销售;电瓶车经营;讲解服务;客运索道经营;观光车经营;广告业务经营,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房屋租赁;便利店零售;食品、农副产品、纺织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客车维修(二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通过对景区景点的开发,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主要包括旅游客运、高山索道观光、游船观光、温泉酒店、旅行社等其他服务。目前,公司经营的景区包括天池景区和五彩湾温泉景区。
公共设施管理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券会公告[2012]31号),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N78公共设施管理业”。
天池景区、古海温泉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依托新疆旅游著名品牌——天山天池景区。天山天池位于新疆阜康市境内博格达峰下的半山腰,东距乌鲁木齐市97公里,交通便利。198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天池自然保护区;1982年,天山天池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第一批重点风景名胜区;199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天山天池为中心,建立了博格达峰“国际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保护网络;2007年,天山天池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2013年,国土资源部将天山天池正式列入国家地质公园行列;2013年,新疆天山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天山博格达峰海拔5,445米,终年积雪,冰川延绵。随着海拔高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冰川积雪带、高山带、亚高山带、山地针叶林带和低山带。
经营权优势:公司与天池管委会签订了《天池景区特许经营协议书》,公司对天池主景区湖面、天池景区道路、马牙山索道及餐饮广场等享有唯一经营权,有效期为30年。
经营团队优势:公司成立时间较早,在旅游行业内经营多年,行业经验丰富,熟悉旅游客运、索道、游船等业务经营。同时,公司通过锻炼培养和外部引进,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旅游服务,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塑造了品牌形象。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旅游行业经营模式,如区间车、游船业务形成了标准化的服务和安全运营管理流程。公司的区间车业务、观光车业务拥有一批A1和A2等级驾驶证的司机队伍;公司游船业务在天池水上作业,运营环境对工作人员的经验等要求较高,公司的游船船长、船员大多有多年的航运从业经验,具备船员适任证书,这些高水平的人力资源较难短期内获得,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优势。
自愿锁定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8,022.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包含辅助及安装工程)7,431.60万元,占总投资的92.6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6.94万元,占总投资的4.45%;预备费233.66万元,占总投资的2.91%。项目建设地址为阜康市三工河乡,在天山天池景区内部,规划建设规模为12,700㎡,其中餐饮区7,500㎡,百货区5,200㎡,并配套建设游客主游道、木栈道、厕所等服务设施。项目营业收入主要考虑餐饮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建成后正常经营年度餐饮收入为1,862.25万元,商品收入为859.50万元。
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620.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01.00万元,占总投资的92.5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5.79万元,占总投资的4.55%;预备费163.70万元,占总投资的2.91%。项目建设地址为新疆天池风景名胜区内,规划建设规模为3,520㎡,其中阆风苑游客服务中心2,700㎡,标志性灯杆建筑面积820㎡,并配套建设灯杆山景区200m观光电扶梯及2条直通灯杆山山顶的木栈道,木栈道约1,000m/条。本项目计算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8年。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1,725.4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610.11万元,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16.61%,财务净现值(折现率10%)为1,782.86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8.04年(含建设期)。本项目经济分析可行,建设条件具备。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26.7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9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6.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5万元,占总投资的0.88%;预备费59.03万元,占总投资的2.91%。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新能源区间客车30辆,其中,气电混用客车15辆,电车15辆。项目计算期销售收入为2,369.25万元,年净利润为157.98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86%,财务净现值(折现率10%)为239.32万元,投资回收期5.30年,本项目经济分析可行,建设条件具备。
股利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稳定股价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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