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SZ)发布公告,近期,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港嘉华顺利通过了本次试点验收工作。
相关电子发票上市公司有:
东港股份:公司的电子发票业务先发优势明显。
冠豪高新:由于电子发票的推广、发票联数的减少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放开,导致无碳财税用纸需求持续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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