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股票代码是60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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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1、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设计、展示、零售、批发:卫厨专用配套设备、厨房电器;3、生产、安装:橱柜、卫浴柜及家具。4、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厨柜:公司一直专注于提供整体厨柜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整体服务,以“更专业的高端厨柜”为品牌发展战略、以“大规模定制化生产”为基础,采取“经销为主、直营及大宗业务为辅”的销售模式,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整体厨柜。
木质家具制造业:个性化定制将成为家居产业的主流,制造业的核心任务已经从传统的扩大规模向如何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如何为用户提供全流程个性化体验、如何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方向转变。面对多样、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建立智能化柔性协同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需要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对制造系统进行柔性化、个性化改造,突破制约大规模定制化生产的关键技术,实现对市场的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和调整。
品牌优势:“金牌厨柜”品牌是公司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高端整体厨柜,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坚持品牌建设为企业发展的工作核心,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以“使整体厨柜成为品质生活必需品”为使命,不断地推进高端整体厨柜产品定制化服务,推进消费者对公司“更专业高端厨柜”品牌的认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金牌厨柜”品牌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我国专业高端整体厨柜的领先品牌之一。
研发设计优势:公司注重产品的生产工艺与设计风格的融合,并在全球时尚中心意大利米兰设立子公司,把握国际最新流行趋势。研发团队持续创新开发设计新产品,并根据时尚元素对经典款式进行调整。公司是整体厨柜行业国家标准《家用厨房设备》的主起草单位之一,并参与国家标准《家具工业术语》、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的修订,组建的厨房工业设计中心先后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中心。此外,公司还将工业设计与信息技术、人体工程学等学科结合,开发出智能厨房“iKitchen”、无烟厨房“魔方”等概念性产品。
大规模定制优势:公司运用国家863课题成果“木竹制品模数化定制敏捷制造技术”,实现整体厨柜产品的大规模定制。公司引进行业先进的德国豪迈生产线设备,实现柜体板生产线全流程自动化,以信息化制造、合并订单、专线分工制造、库存+定制的模式进行大规模定制化生产。公司还设置独立的生产线进行产品售后的增补返修,提高了客户售后的服务品质,避免了产品返修对正常生产的影响。
拟以4000万元-5400万元回购:2018年8月9日公告,公司拟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54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90元/股,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施行。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已耗资近3800万元回购1%股份:2019年2月12日公告,截至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67.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成交的最高价为64.38元/股,最低价为46.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773.79万元。
自愿锁定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建怀、潘孝贞承诺: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期项目工程(含厂房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2,759.27万元。本项目拟在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新建6万套整体厨柜产品的生产及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年新增6万套整体厨柜,以此解决公司日益紧张的产能需求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整体厨柜需求。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均销售收入50,160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3,968.58万元,盈亏平衡点为80.18%。
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617.20万元,含基础设施投入844.00万元,软件系统投入1,773.20万元。本项目用于改进企业管理系统及用户服务系统平台,开发专属于本公司的微信企业号及服务号,企业号将成为内部及合作伙伴管理支撑的端口,服务号将作为外部营销及服务的端口,两者相辅相成,推动公司工作效率的提升;智能化工厂项目将改进当前的生产工序,规整订单流程,提升生产车间管理能力。
股利分配: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稳定股价措施: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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